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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采纳必定的办法形成污水渗出 青岛红星化工厂被处分
时间: 2023-12-06 来源:新闻资讯

  (记者 李美玉)近来信网得悉,青岛红星化工厂有限公司未采纳防渗漏等办法,形成部分含铬污水渗出厂区外,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》和《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分裁量基准》相关规则。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青岛红星化工厂有限公司进行了处分,罚款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。

  据悉,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执法人员于7月22日,对青岛红星化工厂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查看,查看发现该单位未采纳防渗漏等办法,形成部分含铬污水渗出厂区外。根据《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分裁量基准》水污染防治类(序号17)的规则,青岛红星化工厂有限公司违法现实、水体类别、场所类别、违法次数的裁量等级分别为4、1、4、1。

 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(七)项、第二款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(一)项及《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分裁量基准》适用规则第八条,于9月22日依法对青岛红星化工厂有限公司下达了青环李罚字〔2021〕23号行政处分决定书,罚款人民币捌万捌仟元整。

  据天眼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现,青岛红星化工厂有限公司成立于1959年1月1日,经营规模包含制作:硝酸钡(化学危险品出产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)。纺织助剂(不含危险品)、化工原料(不含危险品)、仓储服务(不含危险品);机械设备租借。机械加工,设备制作、装置,电器装置;自有房子租借;装卸服务;国内劳务差遣。(依法须经同意的项目,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)。

  为执行,信网屡次拨打青岛红星化工厂有限公司电话,均被提示呼叫不能完结。信网了解到,该公司由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%持股,随后,信网联系到青岛红星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,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,该司工作人员称,她不了解此事,也没有青岛红星化工厂有限公司其他联系方式,无法给出答复。